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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如何確保食品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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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介

1.過期食品不准陳列、販售,以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。
2.食品應明顯標示含有「防腐劑」、「漂白劑」或「抗氧化劑」。
3.應建立食品履歷制度,確保食品安全。
4.食品引述「衛署食字公文字號」,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。
5.「生鮮食品」、「加工食品」及「散裝食品」應加強標示內容。
6.「保健食品」、「健康食品」、「機能性食品」均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、宣傳或廣告。
7.食品應建立標示食物過敏原警語。

關於

分級:

普遍級

片長:

103 min

發音:

華語

發行:

2008-05

導演:

國立台中圖書館